资本新规对票据业务影响几何?

本文来自格隆汇专栏:中信债券明明 作者:明明FICC研究团队

票据具有二元属性,对信贷往往具有一定的前瞻指示效果

票据具有资金属性和信贷属性,作为覆盖面较广的短期融资渠道,其贴现利率也经常作为预测信贷市场景气程度的先行指标。但2023年11月资本新规正式稿出台,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票据业务的资本计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究竟影响如何?本文将作出详细分析。

票据具有二元属性,对信贷往往具有一定的前瞻指示效果。票据拥有资金属性和信贷属性,其中信贷属性主要体现在银行会将票据流动性的调整和发行规模的调整作为贷款规模调控的最后一道防线。票据的利率波动会受到整个市场流动性以及信贷供需情况的影响,反之也会对整个信贷市场以及债券市场有吹哨效应,其理论基础是票据具有支付功能,随着贸易发展,成为较好的短期融资渠道。同时,票据市场参与机构众多,覆盖面广,伴随在供应链中的流动,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生产和融资活动。从历史经验来看,由于票据的“信贷属性”,月末票据利率与人民币贷款规模同比变化呈正相关,和票据融资规模呈负相关。

票据新规后,票据最长期限缩短至6个月。2022年11月18日,《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简称“票据新规”)正式落地。票据新规对银承比作出规定,限制了银行通过票据贴现来调节信贷规模这一操作的空间,另一关注点是票据最长期限缩短至6个月,这将减轻中小企业占款压力,配合贸易背景真实性原则,压缩套利空间,降低“套利票”规模。严格的票据监管对中小企业经营同时带来了便利与挑战,但总体来看,票据支付功能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其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前景可观。对银行而言,通过票据调节信贷的空间一定程度上被压缩。

资本新规对票据业务的资本计量有何变化?对于承兑业务,新增“投资级”概念,出票人为投资级公司风险权重降低到75%,中小企业到85%,小微企业仍为75%,对于直贴,若承兑人为银行,则按照对银行的风险暴露计量风险权重,三个月以上票据风险权重由25%上升到40%,若承兑人为财务公司和一般公司,则按照承兑方的风险权重计量。对于转帖业务,取承兑人、贴现人中信用等级较高者计量风险权重,一般为银行,则三个月以上票据风险权重由25%上升到40%。

资本新规正式实施后对票据市场有何影响?当前,票据市场存在供需不平衡现象。需求持续性大于供给,使得票据价格远低于资产内在价值。资本新规正式稿一方面结构性的降低了银票承兑业务的风险权重,鼓励银行为投资级公司、中小微企业等办理银票承兑业务,增加票据承兑供给,以缓解投资级公司与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付矛盾;同时,结构性上调了银票直贴和转贴现的风险权重,增加了银行“以票充贷”的成本,减少需求。一方面,体现了监管约束同业空转、引导回归实体本源的思路;同时,调整供需两侧,让票据市场的供需关系恢复平衡,推动票据价格回归资产的内在价值。此外,资本新规正式稿将与贸易直接相关基于服务贸易的国内信用证的信用转换系数由100%调低到50%,或利好国内信用证业务,一定程度上压缩票据的应用市场。

票据对信贷的指示作用会有变化吗?资本新规结构性上调了3个月以上银票直贴和转贴现的风险权重,增加了银行“以票充贷”的成本,通过票据贴现调节信贷规模的空间被压缩,但预计在信贷投放的指标压力下,票据的冲量作用很难完全消除,考虑到资本计量压力多在季末,因此季末时点,3个月以内的票据利率走势变化对银行信贷投放的指示效果更佳,3个月以上的票据利率可能更加反映票据市场的实际需求。

风险因素:资本新规落地情况与预期不符;票据监管趋严;市场波动超预期。

正文

信贷数据一直都是市场高度关注的指标,对于实体融资需求和“宽信用”进程都有重要的指示意义,因此信贷数据的预测也成为债市投融分析中备受关注的话题,市场常常会通过观察月末票据贴现利率走势来预判当月信贷投放景气度。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下文简称资本新规正式稿),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策执行后,针对票据业务,银行将如何计量风险资产,又将会对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以及票据的信贷指示作用带来哪些影响?


票据利率是信贷的重要前瞻指标


票据的基本概念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中信证券主要关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括纸质或电子形式的汇票,主要包括出票、承兑、贴现、贴现前的背书、质押、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

承兑是指付款人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可以分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转让至具有贷款业务资质机构的行为。再贴现是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持有的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汇票予以贴现的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票据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

票据具有庞大的受众,是企业重要的结算和融资工具。2023年10月份,商业汇票承兑发生额2.7万亿元,同比增长58.82%;月末商业汇票承兑余额为18.3万亿元,与上月末持平。2023年上半年票据承兑余额不断下降;伴随票据承兑量快速增长,三季度以来票据承兑余额恢复了一定增长。10月商业汇票贴现发生额2.2万亿元,同比增长高达83.33%,月末商业汇票贴现余额为12.9万亿元,较上月末上升约2000亿元。今年以来,票据贴现余额一季度显著下降,二季度基本维持在恒定水平,三季度以来总体呈上升态势。此外,票据也是重要的货币政策传导工具,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以及货币市场的供应与需求。

票据的二元属性

票据作为一种根植于贸易活动的传统金融工具,一方面具有支付结算功能,能以背书转让的形式在企业间流转,另一方面具有融资功能,持票人可凭票向商业银行申请贴现从而获得资金。由于票据特有的功能和运作方式,他同时与货币市场和信贷市场有着密切联系,即中信证券所说的“二元属性”——资金属性和信贷属性。

票据的资金属性主要来自于其转贴现业务和回购业务,因此中信证券看到多数时点票据转贴现利率与Shibor呈现出一致走势。票据的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间使用票据进行流转,即银行间的同业往来,也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和融通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实务当中,由于Shibor价格的真实性、指导性以及期限体系的完备性,主流银行和市场参与者几乎都会以对应期限的Shibor作为定价基础并适度调节的方式为票据成本在行内进行内部定价。

近年来,票据的资金属性逐渐加强。一方面,商业银行“持票生息”的传统模式已无法适应商业银行对资金流通性和高周转率的要求;另一方面,银行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创新,使得票据价格中的信贷属性逐渐降低。因此,以回购为主要交易方式的票据资金化趋势得到强化。

票据另一个重要属性是信贷属性。在银行的整个贷款当中,票据虽然占比较小,但是诸多的银行机构,包括财务公司在内都会将票据流动性的调整和规模的调整作为贷款规模调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因为除了票据以外的一些信贷资产的流转和调控所需要的周期都比较长,但票据融资需要的时间很短,因此部分银行内部会在接近月末向票据经营部门释放信号,通过票据来满足央行整个信贷规模管理的要求,这一点从月末或季末时点票据的价格和整体资金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倒挂和脱钩的现象中可以反映。

票据的利率波动会受到整个市场流动性以及信贷供需情况的影响,反之也会对整个信贷市场以及债券市场有吹哨效应。近年来,由于宏观环境和政策的变化,银行利用影子银行管理信贷规模的空间也受到压缩,便更加倚重票据来调节信贷规模。票据利率波动的吹哨效应主要体现在根据票据利率能够判断该月信贷市场的景气程度。票据利率在月末下行,意味银行月末借助票据“冲量”信贷,则该月信贷增长往往表现较弱;此外,观察票据贴现和承兑量也能预测信贷市场走势,当贴现承兑比升高时,贴现发生额增速高于开票量,信贷景气程度下降。

票据新规的影响

2022年1月14日,《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拟加强票据承兑和贴现资质管理,同年11月18日,《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票据新规”)正式落地。而在此之前,1997年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一直是票据业务的基础法律规范。本次票据新规在1997年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票据性质与分类、强调真实交易关系、强化信息披露及约束机制。具体有以下几大要点值得关注。

银承比规定将限制银行通过票据贴现来调节信贷规模这一操作的空间。票据新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最高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总资产的15%。”诚如上文所述,票据贴现后会被计入贴现行资产负债表贷款科目的“票据贴现”项下,即被纳入其信贷规模。一般票据的融资期限较短,银行承兑后虽不立马计入信贷规模,但承兑不可撤销且会计入“信贷承诺”科目下,因此通过调整银行承兑量来调整信贷规模对于银行来说操作简单。银行可以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对信贷规模进行快速的短期调节,真正投入实体经济的用于解决企业融资难的资金也容易遭受信用挤兑,由此引发的资金空转风险不容小觑。出于约束无序开票行为的考虑,票据新规对银承比的设定从供给端制约虚增信贷规模,有利于银行提高自身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向企业提供稳固的信用支持。

保险金比例规定限制存款“虚增”。票据新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吸收存款规模的10%。”此处的保险金是指企业向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按照自己在开户行(承兑行)信用等级的不同所需缴纳的保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的资金。然而在银行存款增长面临困难的时候,银行有可能通过增加高保证金银承业务的比例的方式来吸纳保证金,已达到短期内“虚增”存款规模的目的。票据新规通过规定保险金占吸收存款比例不得超过10%,限制了银行通过开票来拉存款的行为。

票据期限缩短为最长6个月,减轻中小企业占款压力,有利于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贸易。票据在商贸交易中往往是由大企业出票给中小企业,若急需用钱也可以到银行贴现,但贴现与到期收款相比需要收取额外费用,中小企业不得不面对在时间成本和承兑风险间进退维谷的窘境。本次票据新规规定将商业汇票的最长期限由1年调整为6个月,对于从商业银行贷款容易的大企业来说并不足以影响其正常经营的现金流,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则缓解了在应收账款上的压力,维护其在现金流上的相对宽裕。

配合贸易背景真实性原则,打击“融资票”。基于真实贸易产生的票据通过商品的流通是具有自偿性的,不容易对承兑行构成风险。但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相较于申请贷款属于一种融资成本较低的手段,关联企业之间很容易通过编造虚假贸易往来并开具票据向银行获得贴现,这些不基于真实贸易产生的“融资票”实际上被视作贷款的廉价替代工具。外加贴现行基本不会对贴现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因此“融资票”也很容易逃避银行及监管部门。但没有真实贸易支持的票据一方面可能造成货币的过量投放,一方面也给银行本身带来风险。票据新规通过缩减期限将一部分不合理拉长账期的商业汇票清退出市场,能为打击“融资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压缩套利空间,降低“套利票”规模。企业可以通过先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再将这部分存款以质押给银行的方式获得银行开出的银票,再将票据贴现以赚取存款利率和票据贴现利率之间的利差。较之前纸质6个月、电子1年的期限上限,此次“票据新规”统一了银票期限上限为6个月,期限缩短也意味着期限错配风险的加大和套利成本的上升,因此可能压缩银票的套利空间,使得“套利票”规模发生缩减。


资本新规正式稿关于票据风险资产计提规则的调整


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新规正式稿),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资本新规正式稿推出目的主要是通过改进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方法、设置杠杆率和资本底线要求,减小原监管框架之下存在的套利空间。修订重构了第一支柱下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完善调整了第二支柱监督检查规定,全面提升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

针对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旧规中,票据风险资产计提规则没有细致地根据不同信用等级的承兑人(银行、非银金融机构、一般公司等)来区分其承兑的票据所计提的风险权重参数,未能全面真实反映与合理计量票据风险。

资本新规正式稿则引导银行提升风险计量精细化程度,一方面,从“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和“境外债权债务余额”两个维度,将商业银行分为三档,对三个档次的商业银行实施差异化的风险计量要求。

第一档商业银行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商业银行:(1)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500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2)境外债权债务余额30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且占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10%(含)以上。

第二档商业银行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商业银行:(1)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10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且不符合第一档商业银行条件;(2)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小于100亿元人民币但境外债权债务余额大于0。

第三档商业银行是指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小于100亿元人民币且境外债权债务余额为0的商业银行。

第一档银行票据风险资产计量

考虑到我国银行数量众多、差异较大,为提高监管匹配性,资本新规正式稿仅要求第一档商业银行对境内外其他商业银行划分为A+、A、B、C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商业银行的风险暴露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

具体而言,对于商业银行,如果同时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部门的最低资本要求与其他各级资本要求,包括储备资本要求、逆周期资本要求以及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则可划分为A级;如果同时还满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4%,且杠杆率不低于5%,则可划分为A+级。如果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部门的最低资本要求,但未完全满足其他各级资本要求,则应划分为B级。如果不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部门的最低资本要求,或者在拥有外部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外部审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对银行持续经营能力表示怀疑,则应划分为C级。

此外,第一档次银行对境内外其他金融机构和一般公司均新增“投资级”类别,风险权重为75%,显著低于一般其他金融机构或一般公司的风险权重(100%)。即买入财务公司或商业承兑的票据,如该财务公司或企业属于投资级,则资本计提将较以往有所降低。一般公司还细分出中小企业类别,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由100%下调至85%,小微企业的风险权重仍为75%,体现出资本新规正式稿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的政策意图。

银行直贴和转贴现后持有的票据属于表内资产,票据承兑则属于表外业务,应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照对应权重计量风险资产。新规对于信用转换系数的规定与旧规一致,均为100%。因此,基于上述基本信息,中信证券可以得到资本新规正式稿下第一档商业银行票据风险资产计量规则:

总结来看,资本新规正式稿出台之后,第一档银行票据风险资产计提规则复杂了很多,但主线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资本新规正式稿降低了投资级公司、中小企业的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使得银票承兑业务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或商票直贴业务的风险权重结构性下降;第二,通过各上市银行2023年三季度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可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高的工商银行也只有13.39%,未达到A+级银行14%的要求,因此可以合理推测目前主流开展银票承兑和票据贴现业务的银行绝大部分将被划分为A级,A级银行的银票直贴和票据转贴业务,原始期限三个月以上的票据的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由25%上调至40%。

第二档银行票据风险资产计量

针对第二档银行,新规未要求其对境内外其他商业银行划分级别,同时也不单独划分投资级其他金融机构和投资级公司风险暴露,按照一般其他金融机构和一般公司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计量,票据风险计量相对简单。新规最大的变化在于对于原始期限三个月以上的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由25%上调至40%,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的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则维持20%不变。

总结来看,对于第二档银行,票据风险资产计提规则最大的变化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于银票直贴和票据转贴业务(若贴现人为商业银行),原始期限三个月以上的票据风险权重由25%上调至40%;第二,银票承兑和商票直贴业务风险权重出现结构性下降,中小企业票据的风险权重由100%降至85%。

第三档银行票据风险资产计量

针对第三档银行,新规同样未要求其对境内外其他商业银行划分级别;同时,新规未对票据的原始期限作区分,而是侧重于对企业属地和企业类型的划分。具体而言,第一,取消原始期限三个月的界限,统一将对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贴现的票据风险权重上调至30%;第二,将贴现异地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风险权重上调至150%。

总结来看,对于第三档银行,票据风险资产计提规则最大的变化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于银票直贴和票据转贴业务(若贴现人为商业银行),不再对票据的原始期限作三个月的区分,风险权重统一提高至30%。第二,对于银票承兑和商票直贴业务,风险权重出现结构性变化,异地公司票据的风险权重上调至150%。

除了上述调整之外,对于票据转贴现过手方是否需要计提风险资产,即票据转贴现卖出之后,转贴现买入计提的风险资产能否释放的问题,目前计提与不计提两种情况并存。此前市场预期的票据流转型业务——转贴现票据卖断未到期,将按照20%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再乘以对应票据风险权重计提风险资产的规定,在正式发布的资本新规正式稿中并未提及,未来有待监管细则进一步明确。


资本新规正式实施对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影响几何?


资本新规约束空转,信用证或将压缩票据业务

资本新规体现了监管约束同业空转、引导回归实体本源的思路,有利于票据市场的供需关系恢复平衡,推动票据价格回归资产的内在价值。当前,票据市场存在供需不平衡现象。需求持续性大于供给,使得票据价格远低于资产内在价值。资本新规正式稿一方面结构性的降低了银票承兑业务的风险权重,鼓励银行为投资级公司、中小微企业等办理银票承兑业务,增加票据承兑供给,以缓解投资级公司与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付矛盾;同时,结构性上调了银票直贴和转贴现的风险权重,增加了银行“以票充贷”的成本,减少需求。一方面,体现了监管约束同业空转、引导回归实体本源的思路;同时,调整供需两侧,让票据市场的供需关系恢复平衡,推动票据价格回归资产的内在价值。

资本新规正式稿将与贸易直接相关基于服务贸易的国内信用证的信用转换系数由100%调低到50%,或利好国内信用证业务,与其互为替代的票据业务或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压缩。征求意见稿规定,与贸易直接相关的短期或有项目,信用转换系数为20%,但其中基于服务贸易的国内信用证的信用转换系数为100%,正式稿改为50%。上述调整或利好国内信用证业务,而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在经济支付活动中存在一定的相互替代关系。资本新规正式稿调整之后,国内信用证与票据相比优势更加明显:资本占用较少,期限较长,二级市场收益率尚可,转卖之后转出行无需计提风险资产。因此,部分票据的场景需求或将被国内信用证所替代,银行或减少票据业务规模而增加信用证业务规模。

票据分化或加剧

差异化的监管资本约束下形成价格分层。在相同条件下,A+、A级银行承兑汇票因风险权重较低、资本计提较少而流通性更强;对于B级银行承兑汇票,直贴行或转贴行则可能会增加风险缓释工具,以减少风险权重上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但这可能会增加B级银行承兑汇票的市场流通成本。而对于等级更低的C级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其风险权重高达150%,银行进行直贴和转贴现会更加谨慎,这也将导致不同等级银行承兑汇票的价格分层更加明显,但我国C级银行数量较少,实际影响较为有限。

短期限票据交易或更加活跃。新规普遍上调了原始期限三个月以上票据的风险权重,使得三个月以上与三个月以内(含)的差值从5pcts(25%-20%)普遍提高至20pcts(40%-20%)甚至更高,也即在当前国内大部分银行划入A级的情况下,期限利差将大于信用利差,故短期限票据的周转交易或更加活跃,长期限票据则更多以持票获利为目的。

不同档次银行会根据自身资本情况匹配相应的客户类型。例如,与第一档银行不同,第二档银行不单独划分投资级公司,因此在向符合“投资级公司”条件的客户提供票据服务时,只能适用100%而无法适用75%的风险权重,则从节约资本的角度考虑,第二档银行对于符合“投资级公司”条件客户的竞争力弱于第一档银行。

3个月以内票据的信贷指示作用或将更强

资本新规正式实施或将限制银行通过票据贴现来调节信贷规模这一操作的空间,但预计贷款指标压力下这一现象很难消除,结合资本新规变化来看,3个月以内的票据利率指示作用或将更强。票据贴现后会被计入贴现行资产负债表贷款科目的“票据贴现”项下,即被纳入其信贷规模。一般票据的融资期限较短,银行承兑后虽不立马计入信贷规模,但承兑不可撤销且会计入“信贷承诺”科目下,因此通过调整银行承兑量来调整信贷规模对于银行来说操作简单,银行可以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对信贷规模进行快速的短期调节。资本新规正式稿结构性上调了3个月以上银票直贴和转贴现的风险权重,增加了银行“以票充贷”的成本,通过票据贴现调节信贷规模的空间被压缩,但贷款指标压力下这一现象很难消除,结合资本新规变化来看,3个月以内的票据利率指示作用或将更强。


风险因素


资本新规落地情况与预期不符;票据监管趋严;市场波动超预期。


注:本文节选自中信证券研究部已于2023年12月4日发布的《债市聚焦系列20231204—资本新规对票据业务影响几何?》报告证券分析师: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明明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17100001

首席资管与利率债分析师:章立聪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14110002;周成华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19100001;彭阳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21070001

首席信用债分析师:李晗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17030002;徐烨烽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21050002;丘远航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21090001

大类资产首席分析师:余经纬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17070005;赵云鹏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21120002;秦楚媛 执业证书编号: S1010523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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